
保健食品宣稱療效違法嗎?TFDA新制全解析,搶先掌握保健食品開發與原料新策略

長期以來,國內食品法規採取相對兩極的雙軌制:一邊是需經嚴格審查並取得小綠人標章的「健康食品」;另一邊則是普通的一般食品,依法不得敘述任何保健功效。因此保健食品在療效宣稱與市場定位上經常受到限制,如何在合規前提下進行保健食品開發,成為品牌布局的重要課題。
為了因應產業界需求並參照國際規範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於 115 年 5 月 27 日召開了「可宣稱功能性之食品管理規劃政策溝通會議」。會中正式釋出重大政策方向——政府研擬在既有的「健康食品」與「一般食品」之間,新設一個「功能性食品」層級。未來只要產品符合規範並完成登錄,即可合法宣稱特定功能詞句,這也代表品牌在保健食品開發、原料選擇與產品配方規劃上,都需要更早掌握新制方向。
「功能性食品」新制是什麼?
根據TFDA目前釋出的草案規劃,新制的核心原則為「明確規範+自主管理」,其政策推動主要涵蓋以下三大重點:
- 落實產品登錄與資訊公開:未來業者須於指定平台登錄產品資訊,且產品包裝上必須明確標示「功能性食品」字樣、功能性原料/成分及含量、功能性詞句、適用對象、建議用量、產品登錄字號以及注意事項。
- 建立「功能性食品」定義與管理架構:於現行食品管理分類中新設「功能性食品」層級,未來業者需辦理產品登錄、取得字號後方可販售與廣告宣傳。
- 明確化功能宣稱詞句:修訂食安法第 28 條相關認定準則,增訂「附件三」,明確列出特定原料/成分及其得敘述之功能詞句或類似詞句。未來只要品牌產品添加的成分符合規範,就能直接使用合法規的正面表列詞句。
首波研擬之 17 項功能性原料
TFDA 依據「國人經常食用、符合安全限量、具備成熟檢驗方法、對應國際規範」等四大評估原則,初步評估並選定了 17 項熱門功能性原料/成分。以下為草案中所對應的訴求分類與得敘述詞句示例:
- 晶亮護明保健: 葉黃素(得敘述:有助於維持眼睛健康、提供視覺保健所需營養、為視網膜黃斑部重要營養素之一等)。
- 舒眠調理:
–胺基丁酸 (GABA)(得敘述:有助調整睡眠品質、有助於維持放鬆感、有助於舒緩因壓力引起的疲勞)。
- 消化道機能保健: 益生菌、難消化性糊精、菊糖、果寡糖、
–環狀糊精(得敘述:調節腸道環境、幫助排便順暢、緩和餐後血糖上升等)。
- 心血管代謝、抗氧化: EPA 及 DHA(魚油)、兒茶素(綠茶萃取物)、植物固醇、
–聚葡萄糖(得敘述:有助於血液循環、維持心臟功能、脂肪代謝或維持血中膽固醇等)。
- 行動力、骨骼保健: 葡萄糖胺、膠原蛋白、肌酸(得敘述:有助於關節與軟骨健康、維持皮膚水份與保濕、提升運動表現等)。
- 漢方草本與其他: 人參、紅參、幾丁聚糖(得敘述:有助於緩解疲勞、輔助維持末梢血液循環與溫感等)。
(※ 註:以上皆為 115 年 5 月 27 日政策溝通會議之草案內容,實際執行細則與正式上路時程,仍須以衛福部食藥署最終公告為準。)
贏在起跑點!台灣荃新為品牌超前部署
功效宣稱的門檻放寬,意味著品牌無須再受限於隱晦的溝通方式,只要添加符合規範的正面表列原料,即可直觀地向消費者傳遞核心價值。這不僅大幅縮短了產品與市場的溝通距離,更賦予了產品開發無限的想像空間。
為了協助合作夥伴在法規正式落地時,能以最快速度切入市場、佔得先機,台灣荃新已針對現行公告的 17 項指標性原料完成超前佈局:
- 合規優質原料儲備: 在首波擬納管的 17 項功能性原料中,荃新已完整佈局多款國際頂級大廠、具備多項臨床實驗支持的指標性原料,確保完全符合「可供食品使用原料」或准用添加物之規格。
- 完善的科學文獻與法規支持:除了穩定供應優質原料,亦能提供完整、嚴謹的原廠科研文獻與規格資料,確保產品功能詞句的使用完全合規。
- 前瞻性配方與開發諮詢: 無論是計畫針對既有產品進行升級改版,或是正在規劃符合未來新制訴求的新品,荃新從成分配比到宣稱詞句檢核等,都能提供全方位專業服務。
法規的變革往往伴隨著市場版圖的洗牌。台灣荃新將持續追蹤官方的最新進度,後續也將針對這17項原料推出系列的專題分享,協助品牌在新制度下穩健領先。
如果您想優先評估現有配方的調整方向,或需要特定原料的技術資料,歡迎加入荃新LINE官方帳號索取更多資訊!
【加入台灣荃新LINE官方帳號,由專業業務經理為您服務】


